為配合教育部規定辦理本校103學年度決算作業時效,有關經費申請核銷期限如下,敬請配合辦理。
- 一、103學年度預算線上申請期限至104年7月21日截止。
- 二、103年8月1日~104年6月30日之核銷單據憑證請於104年7月17日前送達會計室,7月份之單據最晚請於104年7月31日前送達會計室。
- 三、104年8月1日以後不再受理104年7月31日以前之單據憑證。
- 四、資本門核銷之發票或收據日期在104年7月31日者,各單位財產驗收作業及新增財產增加單作業均請於104年7月31日前完成,以利納入103學年度決算內。
- 五、如有特殊原因無法於104年7月21日前完成103學年度預算核銷線上申請作業者,請事先告知會計室相關經費承辦人員,截止日後因資訊系統已關閉,相關核銷請至會計室辦公室線上申請(輸入資料)。
- 六、請購單如需經議價採購流程者,請配合總務處作業流程之期程提前作業,以使相關單據送達會計室符合上述決算截止期限。